山林中,又是一番折腾,飞鸟扑腾,走兽四散逃窜。一个扛着夸张巨斧的小子走了出来,拖着一根尺余粗的树干。今天的训练还不错,能够稳定在两斧数的境界了。在这个村子里,估计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平了。但是人家岁数小啊,才十来岁,这说出去估计吓死那些叔叔大爷了。
另外,斧柄上还挂着两只打死的野兔。这是一夫今天特别准备的,费力不少力气。一只是给先生的见面礼,一只是给咕叽的食物。今天林子里的飞鸟走兽逃过了一劫,这个混世魔王没有拿起他那巨斧进行扫荡。
一路上,并无闲心逗鸟遛兽,径自走到祠堂后门,藏书阁的东边的小门边,照旧翻进院子,跨过汉白玉台阶,推开木门呢,闪身进来,走向拐角,
“咕叽,咕叽。我来了,我给你带吃的来啦。”一夫一边呼唤一边寻找。
嗖~,一只小巧的动物不知从何处扑来,转眼间抱住了一夫的大腿,把他那几乎看不见的小鼻子紧紧的贴在腿上,使劲的嗅着。
“嗨~嗨,别老盯着我,我给你带吃的了。”一夫边说边将一只野兔拎到咕叽的面前。他特别怕咕叽上来就给他腿上一口,它那张嘴太可怕了,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回忆。
“咕叽,咕叽”,咕叽看到一夫手里的野兔,两只小爪子张开,向野兔扑来。一夫只觉得手中一松,再定睛一看,咕叽已经抱在比它身体大几倍的野兔身上,那张恐怖的大嘴咬在了野兔的喉咙上,
“咕咚~咕咚~”声传来,一夫上前两步观看,嗯?很是惊讶。
原来咕叽不是吃肉啊,是喝血啊。
好恐怖啊,是个吸血鬼啊。只见兔子身体眼见的瘪了下去,不一会儿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兔干了。
“咕叽~”咕叽喝完野兔的血,形象的用那双粉嫩的小爪子拍拍肚子,向一夫看过来。
嘿嘿,一夫觉得好可爱好萌啊,特别想上去捏捏它那可爱的小爪子,可以一想起那张恐怖的大嘴,还是算了吧。
跟咕叽玩了一会,又打扫了一排书架上,翻了翻书架上的书,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。便和咕叽道别,爬出墙头。拎着剩下的兔子往先生家走去。
到了先生家,表明来意。先生倒也没有犹豫,毕竟积极上进的孩子谁都喜欢,想读书当然是好事,也乐得自己这身学问有了传承。不然这启迪智慧的学问到他这儿便绝了太可惜了。最好把村里的孩子都聚拢来,重开藏书阁,让那朗朗读书声再次响起就好了。想着想着,先生老泪纵横,想起了当前自己上学的光阴,那时候真是开心啊,全村的孩子都在藏书阁读书,朗朗读书声现在想来绝对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。
看着陷入回忆的先生,一夫没有动,也没有唤醒先生,只是静静地坐着,看着先生。
待到先生从回忆中返回现实,发现自己失态了。忙哈哈一笑,掩盖了自己的尴尬。答应了一夫的请求,一定会好好教导他,同时也郑重地叮嘱一夫别给祖师爷丢脸,要好好读书之类的话。
一夫也选择性的听了一些,心里暗道,这老头今天怎么了?婆婆妈妈的说个没完,不过好好读书还是要的,老头子说的对。
表面上一夫还是表现得毕恭毕敬的,一副好学生的样子。
先生十分满意。
临走时,先生跟上来,小声的跟一夫说,要是能把全村的孩子都拉来上学就最好了。
嘁~!你是最近家里揭不开锅了吧?一夫觉得先生一定是穷疯了,不过他还是认真的点了点头,答应把全村的小伙伴全部带了拜先生读书。然后便在先生喜笑颜开,这孩子长大一定有出息的夸赞声中,离开先生家,回家了。
从这天起,一夫便正式成为先生的学生了。
带着目标学习应该是效果最快的方法,为了快点搞懂那本无名天书,一夫从次日起,便每天准时到先生家去上课,把遇到的、想到的、看到的都问了个遍。把先生给忙的,根本解释不过来,同时也合不拢嘴,
这个学生是天才啊!
脑瓜了怎么会有这么多问题和想法?
会不会在我手里教出个绝世天才啊?
......
要是让老先生知道一夫有那么多秘密,估计会被气死。这不是逮着老夫一人使劲薅嘛?加钱!加钱!下次送两只兔子来。
一夫把从老师那里学的,和自己书上琢磨的、藏书阁书上看的,结合自己会的不会的,几方面对照着学。我的天,事半功倍,一日千里,这哪还有学不成的?
眨眼间,一月有余,先生都有点力不从心了,有点被掏空了的感觉。这孩子是饿死鬼投胎吧?听说饿死鬼想吃饭,没听说饿死鬼想吃学问。
这一个多月来了,一夫确实学的有点猛了,废寝忘食都不足以形容,需要用日夜兼程来形容。不过现在他的进步非常大,普通的书籍已经不影响他阅读了。
没办法,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他去摸索。父亲教他的练斧,已经练到了二尺粗的树木,进入五斧之数了。无名天书上的第二页上面的火柴小人动作已练得熟练,第三页尝试过几次,均无任何反应。
藏书阁第一层的书也让他翻了差不多四排书架了,差不多占了一层的一半了。但上面仅是一些文化典籍、治国方略、山水经注、游记见闻之类的书。虽然也精彩万分,但不是他想找的。不过粗略阅读之后,却无形中给一夫增添了一丝书卷雅正之气,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。
学习一月有余,使得一夫眼界大开,以前的好多不懂得变得豁然开朗。不过新的疑惑又来了,看待事情的想法也变得谨慎起来。对待父亲给自己的那本无名天书,一夫觉得此书相当不凡,怀璧其罪的道理现在懂了,必须谨慎,别招致麻烦。
藏书阁的书尽快看完,得想办法看看上面三层还有什么?自己的村子存在很多奇怪之处,需要去搞清楚。还有,咕叽这个小家伙,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物种?但也不能老是藏着,必须让大家接受它才行。
琢磨许久,一夫定下来几项当下最重要的事情:一是继续练习砍树,争取在一个月后的秋猎开始之前,进入到三尺粗树木,五斧之数的境界。这样才能在秋猎中保证取得更多的收获,这是表面上的,更重要的是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秘密。五斧之数可能给村民一个少年猛士的印象,拔尖但不拔萃,那样好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。
二是继续跟老先生学习,顺便拉两个人一起去学,嗯,兮儿就行,她应该愿意去,还有二壮也可以去,他,比较听话,嘿嘿。三是想办法让咕叽名正言顺的出道,光明正大的带出去。四是争取再昏倒一次,嘿嘿,你懂的。
做下决定后,一夫决定解决让咕叽出道的问题。
这天早上,吃完早饭,一夫照例去练习巨斧,中间偷偷跑到藏书阁,溜进藏书阁,把咕叽带了出来。这个时候他早已与咕叽厮混熟悉,小家伙也唯他马首是瞻,一路顺利无比,无话。
练习结束时,一夫决定安排一场狩猎场面,为的让咕叽带回自家的过程顺其自然。于是一柄巨斧在山林间舞动了起来,霎时间,鸡飞狗跳、狼奔豕突,搅合的乌烟瘴气。
他计划捕杀一只鼷鹿,把咕叽当做他的幼崽带回家去。
混乱中,他看见一只像小狗一样大小的鼷鹿正在蹦跳着逃命,便托起大斧,急速向目标追去。
嗖~,一阵微风从身边刮过,只见一只小猫似的动物牢牢的抓住前面的鼷鹿。鼷鹿立马急停,浑身漱漱发抖的站着那里一动不动,好像怕极了咕叽。
晕倒!这么强?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?
一夫跑上前去,把鼷鹿捆了个结结实实,带着咕叽下山回家。
到了家中,待得父亲归来,把事先想好的说辞与老爹说了一遍。因为一个多月前就和父亲说了想养只动物,所以这次老爹也没有细想,看着咕叽比较可爱,真的以为是鼷鹿幼崽。便同意了儿子的要求。
第二日,一夫便光明正大的带着咕叽在村里溜达开来,由于他事先反复叮嘱咕叽不要张开那张恐怖大嘴,咕叽也表现的非常配合,安静的躺在一夫的背囊中,惹得村里的小伙伴羡慕的直流口水,“一夫老大”的叫声不绝于耳,给足了一夫的面子,他觉得从记事起就没有过这等荣光,真爽!!!!
接着,他便把兮儿和二壮忽悠着,一起往先生家走去。两个小伙伴当然愿意,跟着他能和咕叽这么可爱的小玩意儿一起玩,压根儿就没想到去先生家好好读书。
先生一看,一夫果然带了两个学生前来,眉开眼笑的,嗯,不错,这孩子办事能力还能强,有出息。对于一夫带个小宠物的事情也没放在心上,对他的要求有求必应。而且先生老眼昏花的,也未能看出咕叽的特殊来。只见他对着两个孩子,开心的说道:“读书好,自古有云,......书中自有千钟粟.....,哎,看你俩娃娃这么专注,我就不要你们学费了,每人只要交十斤小米就行了,我年纪大了,要养养胃....嘿嘿。”
啊?